2008年3月1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四版:法趣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哈哈 一笑
明王佛

  同理
  某国,一小孩燃放鞭炮时伤了眼睛,家长控告到法院,要求发明并制造鞭炮的邻国赔偿损失。法院传讯了邻国的制造商,可是商人过了两个月才到。
  法官生气地责问:“你怎么现在才来?”
  商人答道:“法官先生,我一接到传票就急忙驾着贵国制造的小汽车往这里赶,途中撞在了一棵树上。我立即向当地法院控告了贵国的汽车制造商,判决书到现在才下来,厂家不承担因使用不当而引起的一切后果。我不服,请您给评评理。”

  时间
  法官:“你竟敢在大白天闯进人家行窃!”
  被告:“您前次审判我时,也是这么气愤地说:‘你竟敢在深更半夜潜入民宅行窃!请问法官,我该什么时候工作合适呢?”

  偷车
  法官:“你为什么要偷走那辆汽车?”
  被告:“我认为那辆车一定是无主的。”
  法官:“为什么?”
  被告:“因为那辆车就停在墓地旁边。”

  打狗
  一只狗要扑咬一个农夫,农夫忍无可忍,用粪耙打死了这只发疯的狗,狗的主人告了农夫,要他赔偿损失。
  法官说:“要是你把耙子倒过来,用没有齿的那头,不就没有事了吗?”
  农夫回答:“那倒是,法官先生,要是他的狗倒着向我扑过来,我会那样做的!”